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考试招生研究专项的通知

  • 2022.08.21
  • 文件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落地实施,积极推动我区教育考试招生领域科学研究,经研究设立2022年度教育考试招生研究专项,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本专项研究周期为1-2年。

(二)本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经费自筹。

(三)项目的申报、立项及结题验收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相关管理办法。项目经费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2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经费。

二、选题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根据《教育考试招生研究2022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自主选题。研究内容应与教育考试政策相关,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及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影响力。

(二)申请者应为本单位在编或聘任制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端正,身体健康。

(三)申请者不限职称和学历,鼓励一线考务工作者积极申报。

(四)申请者须是本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1.自治区级及以上各类在研项目负责人;

2.2023年度高校科研各类项目申请者;

3.所主持的各级各类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4.其他在研课题与拟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一样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负责申报项目的初审,对申请者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科研诚信、师德师风、申报条件、申报书 内容等方面做出书面鉴定,并提出推荐意见。审核合格后签署承诺书。

(二)学院科技信息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项目的再审工作,择优推荐。

(三)材料报送要求: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以及《2022年度教育考试招生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附件3),在2022年9月20日前报送到科技信息中心430办公室,愈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到nmghsqqg@163.com。

联系人:哈顺其其格,联系电话:18504821820.

附件:(登录学院官网下载区里下载)

1.教育考试招生研究2022年度课题指南.docx

2. 2022年度教育考试招生研究专项申报书.docx 

3. 2022年度教育考试招生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docx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科技信息中心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