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 建议的通知

  • 2022.08.21
  • 文件通知

各教学系:

为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编制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基字〔2021〕3号),自治区科技厅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23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重点围绕生物与农牧业领域、新材料与先进制造领域、环境与生态领域、能源与化工领域、人口与健康领域、电子信息领域、数学和物理学科前沿领域,凝练基础研究重大科学问题。

二、申报要求

1.指南建议提出的科学问题既要避免具有单一的指向性又不能过于宽泛。

2.指南建议提出的科学问题要依据重点领域或学科前沿发展需求提出,要以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者提升学科发展水平为目标。

3.指南建议申报应依托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有望进入国家一流学科的自治区重点学科等基础研究平台或载体申报。

4.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

5.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支持强度不超过50万元,执行期为3年。

6.同一依托单位同一领域推荐不超过3个建议。

三、报送程序

请各学院于2022年8月28日前将签章后的《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表》和《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信息中心430办公室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nmghsqqg@163.com。

联系人: 哈顺其其格    联系电话:18504821820

  IMG_256附件1 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表.docx 

  IMG_257附件2 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docx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科技信息中心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