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接受社会捐书活动启事
捐赠图书是图书馆馆藏建设的重要来源。在学院整体搬迁新址、新图书馆即将落成之际,从即日起,图书馆长期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及本校师生、校友捐赠图书。各类捐赠图书将成为我馆藏书的宝贵资源,在知识传承和文化交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具体捐赠事宜如下:
一、捐赠原则
1.捐赠书籍必须是除教材教辅之外的各类书籍;
2.捐赠书籍限于纸本图书,可以是个人专著和个人收藏,也可以是单位或团体捐赠图书;
3.所赠书籍应为正版图书,具有收藏价值,内容健康向上;
4.所赠书籍应保存完好,品相适中;
5.所赠书籍应适合高校读者阅读。
二、捐赠回馈
1.收到捐赠图书后,图书馆向捐赠者出具收藏证明或感谢函,并根据图书馆实际需要,对捐赠图书进行认真细致加工,加盖捐赠章和捐赠书标,编入图书馆书目数据库,使捐赠图书得以最好的收藏、保管和利用;
2.图书馆对捐赠图书汇总后,将不定期在国学教育研究中心网站主页公布捐赠书目与捐赠人名单,以表示对捐赠者的公开感谢;
3.对于不符合收藏的捐赠品,图书馆将以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置。
三、捐赠办法
1.捐赠人亲自捐赠:捐赠者可亲自将图书直接送到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源采编部办理捐赠事宜;
2.捐赠人寄送:捐赠者将图书通过邮局或快递寄往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请在包装袋(盒)正面注明“图书赠阅”字样;
3.图书馆派员提取:任何个人及机构大批捐赠可事先电话联系,由图书馆派工作人员提取或以其它方式收存。
四、入藏方式
1.单册入藏:对以个人名义捐赠的少量不能自成体系的图书,图书馆根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加以分类编目,与图书馆相应类别图书一同排架收藏;
2.冠名收藏:对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捐赠的足够量的自成体系图书,图书馆将根据赠者本人或团体要求,以捐赠者本人或团体名义单独设架,架名可为“某某人书架”“某某团体书架”等;
3.专著特藏:对于个人捐赠的本人编撰的专著等,图书馆将加工后收藏在“个人专著书架”;
4.善本珍藏:对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善本图书或具有重要价值的其它类图书、古籍等,图书馆将以特殊方式加以珍藏。
五、捐赠受理
接收单位: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收赠部门:图书馆文献资源采编部
收赠负责人:高老师 刘老师 于老师
收赠单位地址: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图书馆
联系电话:0482-8529206 8529287 13948228098(刘老师)
“授人玫瑰,手留余香”,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支持捐书活动,让每一本书的生命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