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扩招教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兴职教字〔2019〕2号)
兴职教字〔2019〕2号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扩招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落实2019年高职扩招任务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稳妥、优质高效完成好自治区教育厅下达我院的2100名高职扩招学生教学工作任务,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做好扩招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
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开展问卷调研和学情分析,确定培养模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全面培养、因材施教、精准育人、打造品牌”的原则,制定调研问卷进行学情分析,根据调查结果选择培养模式。包括部分扩招类别学生与统招生共同编班上课、集中授课+分类实训、送教入企现代学徒制等三种培养模式(也可创新其他模式)。一是针对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部分有意愿的退役军人实行全日制授课,与统招学生一同报到、编班、上课。二是针对在职工作的学生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授课模式,利用寒暑假每学期1次,每次20天,在学校集中上课,其余时间利用互联网教学资源进行线上学习;实训课程可集中或在各自工作岗位分散进行,由所在院系与相关行业、企业共同制定考核方案、共同考核。三是针对合作企业现代学徒制学生实施送教入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将集中学习与实训有机结合,工学交替,校企双方以现代学徒制模式进行培养。
二、科学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
针对三种培养模式编制扩招类别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课程体系,确保总学时不低于国家规定的2500学时,一般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4,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学生每学年集中学习不低于360学时,工作岗位实训每学年不低于400学时,确保授课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具体要求见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传统美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将其贯穿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实施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切实做到“三全”育人。
三、加强教学资源建设,推动教师教材教法改革。
针对扩招类别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特点,适应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的需要,任课教师要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统一在职教云平台上建课(导学、教学设计、题库、作业、考试等),加大作业布置、测验等教学过程性考核力度(约占50%)。部分课程教学也可与相关在线课程平台合作,遴选使用优质在线教学资源。课程结业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开课部门要组建创新教学团队,开展模块化教学。由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企业优秀兼职教师等“双师型”教师团队承担教学任务。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开发建设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提高教学实效性。
四、做好授课教学安排
教学院系要将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课程课时及实习实训地点、教学形式、课程表、评价考核标准等传达给学生,要求每一名学生学习和遵守。确保课程不少、学时不减、标准不降、质量不低。
集中授课期间,要求教师和学生做好自我介绍,使学生认识老师、老师了解学生;介绍专业和课程,帮助学生做好学业(职业)发展规划;说明教法、学法和考法。
线上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特点进行学业指导与管理,督促指导学生进行线上学习,为学生解答学习困惑,因材施教,实现对学生的个性化培养、精准培养。实训课程由校企共同选派实践技能强的教师加以指导,以完成若干项目(或技能)训练为主,提高学生的技术技能水平。
五、加强学籍管理
扩招学生允许校内调整专业(订单班除外),但不允许转学。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奖助学金、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实行弹性学制,可放宽至3-6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学生达到最长修学年限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结业证。要严格学生学习和纪律管理,集中授课时间,要求学生刷脸(或钉钉)签到。如实记录学生学习和日常表现并作为考核评价依据。(具体要求见《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扩招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六、改革考核评价方式
课程考核在下一次集中授课前进行,考核内容应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侧重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综合技能的操作。学生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通过其他渠道学习课程及取得成果,根据学分互认协议或认定办法进行学分认定与置换,可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院系出台相关方案,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分专业规定出相应X证书等级认定标准及学分置换方法。
七、任课教师课时津贴及工作量核算
学生评教合格,教学督导检查没有教学事故者,线下集中授课按50元/每学时发放课时费;线上利用职教云自建在线课程或利用在线课程平台上的课程资源教学,要根据教学内容布置作业,进行测验达到10次以上,师生互动答疑解惑,学生访问量高,考试成绩优良率达50%以上,经教务处认定符合要求者,课时费按25元/每学时发放。任课教师工作量核算标准见《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扩招学生任课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八、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评审
学院定期开展院级在线开放课程立项与评审工作,(评审标准见《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资源库建设管理办法》)只有通过评审的在线课程才允许对扩招学生进行线上教学,并给予建课团队一次性奖励3000元(由课程负责人根据成员贡献大小进行合理分配);使用在线课程平台教学资源进行教学的,由课程所在教研室商讨、院系部会议决定、院系主任签字,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方可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