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民族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组织机构

  • 2024.03.29
  • 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民族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激发科研创新活力,把研究中心建设成为为全区乡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服务决策、引领舆论等多功能的科研平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和相关文件精神,完善中心组织机构,具体安排如下:

一、研究中心领导机构

研究中心主任(学科带头人):娜仁格日乐

副主任(6人):刘景海  哈顺其其格  白秀文 

那音台   赵丽君  王丽丽

办公室主任:白永青

科研秘书:玉莲

二、学术委员会(10人):

呼日勒沙(内蒙古大学)

巴·孟和(内蒙古师范大学)

宝音陶克陶(内蒙古民族大学) 

那仁毕力格(内蒙古财经大学) 

韩成福(内蒙古社会科学院) 

徐兴健(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 

王崴(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 

高爱军(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娜仁格日乐(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哈顺其其格(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三、专业委员会委员(8人):赛音朝克图  哈斯巴根  任翔  白音那  王崴  白龙  战瑞清  程英

四、教研室(3个):

(一)乡村民间文化教研室:

负责人: 哈顺其其格(兼)  娜仁格日乐(兼)

(二)民族和谐民间文化教研室:

负责人:刘景海(兼)  那音台(兼)

(三)乡村经济研究教研室:

负责人:白秀文(兼)  赵丽君(兼)  王丽丽(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