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民族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民族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激发科研创新活力,把研究中心建设成为为全区乡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服务决策、引领舆论等多功能的科研平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和相关文件精神,完善中心组织机构,具体安排如下:
一、研究中心领导机构
研究中心主任(学科带头人):娜仁格日乐
副主任(6人):刘景海 哈顺其其格 白秀文
那音台 赵丽君 王丽丽
办公室主任:白永青
科研秘书:玉莲
二、学术委员会(10人):
呼日勒沙(内蒙古大学)
巴·孟和(内蒙古师范大学)
宝音陶克陶(内蒙古民族大学)
那仁毕力格(内蒙古财经大学)
韩成福(内蒙古社会科学院)
徐兴健(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
王崴(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
高爱军(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娜仁格日乐(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哈顺其其格(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三、专业委员会委员(8人):赛音朝克图 哈斯巴根 任翔 白音那 王崴 白龙 战瑞清 程英
四、教研室(3个):
(一)乡村民间文化教研室:
负责人: 哈顺其其格(兼) 娜仁格日乐(兼)
(二)民族和谐民间文化教研室:
负责人:刘景海(兼) 那音台(兼)
(三)乡村经济研究教研室:
负责人:白秀文(兼) 赵丽君(兼) 王丽丽(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