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学院各部门:
按照《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有同等学术地位,旨在鼓励我区专家学者厚积薄发,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社科基金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对象为已完成或基本完成(8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不含论文、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需具备(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人必须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以相同或者相近研究内容在其他科研平台立项;
2.有国家、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在研项目;
3.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项目承担单位不能按要求开具正规发票。
三、申报要求
(一)受资助出版的成果在结项出版时必须在封面标明“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二)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1.《申请书》2份,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书稿电子版和纸质版(不得透露个人信息)3份;
3.查重报告(一般不超过25%)。
(三)申报者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信息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mghsqqg@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哈顺其其格 联系电话:0482—8529205
附件: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科技信息中心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