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兴安盟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库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建立“兴安盟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库”,盟社科联向我盟各界人士公开遴选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范畴
参照相关文献资料,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范畴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民俗学、文化人类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人口学、统计学等。
二、入库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热心社科研究事业,积极参与社科研究和社科普及活动,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规范。德才兼备,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社会公信力高;
(三)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管理、教学、研究、普及工作,潜心社科理论研究,理论创新能力较强,为本系统或单位的理论研究骨干,积极承担国家、自治区、盟市和本单位交给的各项科研任务,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四)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有一定精力参加社科研究与指导工作。在学术上有特殊造诣和成就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到65(含)周岁。
(五)除符合以上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社科人才;
2.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为本学科或本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科研骨干;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含)篇以上社科类学术论文在国家核心期刊或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或主持完成的盟市级社科类课题有两(含)项以上获得过二(含)等奖以上奖励的社科人才;
(六)获得自治区级以上社科研究课题立项并结题,或社科研究成果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奖励,或被自治区级及以上部门聘为专家顾问,或被高校聘为教授、客座教授的社科人才不受学历和职称的限制。
三、截止日期
2020年3月13日前,请填写附件《兴安盟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库专家信息采集表》和《兴安盟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库专家信息汇总表》,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科技信息中心,上报人员每人提交一张近期电子照片。
联系人:哈顺其其格 联系电话:18504821820
电子邮箱:nmghsqqg@163.com
附件:《兴安盟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库入库人员推荐表》(请在下载专区下载)
科技信息中心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