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课题结项审签注意事项

  • 2023.10.27
  • 公告通知

一、各课题负责人送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资料不齐全者请补齐资料再送审。审计部门结项审签是指对科研项目研究过程中已经发生科研事项支出的内容进行审签。

1.各类课题的“结项鉴定审批书”(需盖章部分)。

2.科研项目立项书及预算批复表(或立项回执含财务部分)。

3.送审课题财务支出明细账(财务处打印明细账应盖章)。

4.有对外划拨科研经费的项目提供外拨经费相关审核文件(有外拨资金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并附上合作研究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签章的直接费用开支明细账)。

二、各课题“结项鉴定审批书”内容填写要求。

1.“批准经费”填写项目经费总额。

2.“实拨经费”填写到账经费。

3.“批准预算数”一列对应项目总预算,以立项时填写的预算《回执》为基本依据,如有被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在此基础上修改,但须由科技处提前确认。

4.“决算数”一列对应已支出经费,以经费收支明细账为依据(此项需经过财务处审核,决算表所在页面财务处审核完之后,审核人签字后加盖财务处公章,财务处未审核项目无法结项)。

 三、送审前请确定所有借款已经完成报销或已归还,仍有借款未核销则无法办理课题结项。

 四、请各课题负责人同时注意科技处及财务处有关各类科研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科研项目财务决算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时,审计处可分情况出具审计建议书。

 五、科研经费结项审签时间:每个科研项目需财务处、科技处、审计处共同配合完成,请各课题负责人提前安排好结项时间,错峰审核结项。


附件1:科研项目经费结项审签预决算情况表.docx

附件2: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结项审签立项表.docx

附件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项目(课题)结题审签承诺书.docx


 

审计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