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乡村振兴发展研究中心

  • 2021.10.12
  • 综合新闻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精神,发挥学院人才优势、资源优势,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乡村振兴服务团队建设,使全院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为全面推进兴安盟乡村牧区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贡献力量,为兴安盟乡村振兴贡献高校智慧,根据内蒙古社会科院同意成立“内蒙古社科院兴安分院乡村振兴发展研究中心”的批复,为进一步整合学院力量,加强乡村振兴研究工作,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决定成立“乡村振兴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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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中心的职责主要有负责乡村振兴研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社会实践基地进行调研;负责联系指导社会实践基地落实相关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计划;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帮助社会实践基地确定切实可行的产业发展方向并进行技术指导;帮助社会实践基地、定点帮扶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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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乡村振兴发展研究中心聘请了乡村振兴局、农牧局、人社局、文旅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及资深专家、创业致富带头人为顾问团成员,主要为学院乡村振兴研究工作提供建设性、前瞻性、指导性建议和意见;深入学院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基地开展调研工作,为乡村振兴研究提供方向;为全盟乡村振兴研究工作提供智库支持和培训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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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乡村振兴中心已协助驻村工作队完成我院帮扶村九龙乡龙门村、莲花村的乡村振兴规划设计,并结合学院基层支部和院系特点,进行任务分解,着力推进乡村振兴任务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