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
为保障广大在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切实加强学院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卫生监管。按照学院统一安排,11月23日上午,国资审计与后勤服务处对学院食堂、超市进行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涉及食堂及从业人员各种证件、食品原材料采购、食品留样、餐具消毒、防蝇防鼠设施、食品加工环境等方面内容,特别是疫情期间冷链食品。
超市检查,重点涉及超市及从业人员各种证件,经营的商品存放必须分类、分架、 离地存放。在超市内不得售卖以下商品:
1、超保质期的食品和饮料;
2、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保质期的“三无产品” 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劣质食品;
3、卫生部明令禁止学生使用的商品;
4、无“QS”标识的直接入口食品;
5、无正规出厂包装的食品。
6、严禁出售与师生学习和生活无关的商品,严禁向学生售卖烟、酒及有害身心健康的商品。
校园超市要以人为本,突出服务学生主题,销售的商品不得变相涨价,实行微利经营,切实为广大学生提供称心如意、安全放心的生活和学习用品。
检查结果整体良好,但存在食堂操作间环境不整洁、超市部分商品价格偏高且有禁食品等问题,检查人员当场责令整改并现场进行指导。
通过本次食品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了食品安全管理,对强化食堂和超市管理及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起到了很好的警醒作用,为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起到了极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