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扩招生跟读教育管理办法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扩招生跟读教育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积极稳妥、优质高效完成高职扩招学生教学,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做好扩招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依据《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扩招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扩招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扩招跟读由本人提出申请实行全日制学习,与统招学生一同报到、编班、上课,插班学习的一种扩招教学培养模式。
二、跟读生入学报到,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个人向所属系提出申请,签署承诺书,填写《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扩招生跟读申请表》,并持本人户籍薄、身份证、高(初)中毕业证、复员证等有效证件,交由所属系初审,招就处、教务处复核,填写审查意见。
2、计划财务处办理缴费,按照专业收费标准一次性足额交纳学年或学期学费、书费。学校可为扩招跟读学生提供校内食宿,住宿费按照校内学生标准缴纳。
3.由所属系办理入班手续。
三、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建立学院扩招跟读生登记制度,并备案。按照学院规定编排跟读生学号,信息录入教务系统。扩招跟读学生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与学分取得、课程选修、免修、重修、补考、缓考等按照《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与统招生同步,中途不得转换学习形式。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