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为做好新学期教学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进程,确保教学工作平稳有序,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准备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学计划安排依据
教学计划安排必须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22级学生按照2022年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23级学生按照2023年微调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24级学生按照2024年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教学计划安排要求
(一)合理安排教学任务
1.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任务,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2.教学周安排以“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历”为准。
3.充分考虑先修和后修课程、理论环节和实践环节之间的衔接,合理安排教学进程。实践课表编排确保与理论课程安排不冲突。除集中实践课须连续时间上课外,其他课程原则上不能连排4节。
(二)合理落实教学任务
1.对教师任教资格进行审核。除新进教师外,任教必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兼职教师须在教务处备案。
2.专任教师
(1)各系应根据附件1提供的专任教师教师名单进行核实,填写专任教师授课任务一览表。没有排课的教师应标明原因(例如承担新生课)。
(2)根据学院相关规定,行政兼课教师,教学工作量原则上每周不超过4课时。
(3)专业课排课应满足2-3名教师可共担同一门课程授课任务。
(4)新入职教师按照《新入职教师上岗资格证实施办法》及《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师助教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排课。
3.兼职教师
(1)下学期有新聘兼职教师计划的院系,请将兼职教师名单于8月15日之前上报教务处,并按升本要求建立好兼职教师档案(档案包括兼职教师简历、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明、协议、课表等,注意:协议已到期的兼职教师,需要重新签订协议)。
(2)聘请工作要严格按照《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组织教学能力及实践技能集中测评。系部评委应有3人参加,其中须包含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和专业带头人。因兼职教师重点测评实践技能,测评地点应定在能开展理实一体教学的实训室。
4.实践课安排在相应实践地点,并填写实践课程教学计划运行表。
5.教室
(1)教室使用原则上均为流动排课,无法满足情况下各院系之间教室可互通互用。
(2)教室功能不得随意改变,调整或功能变化按《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3)下学期排课教室发生变更的院系请提前在教务系统做好信息维护。
(三)排课进度安排
各教学部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做好各教学计划的任务安排,所有教学安排必须在教务系统中精准完成开课安排及课表编排工作。课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
关于2024级排课事宜,需待新生录取工作完成及分班工作落实后再进行,具体排课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三、教师教学资料准备
(一)课程标准
2022、2023级任课教师应提交课程标准并以其为依据进行授课。2024级新生课程须根据2024年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编制。
(二)授课计划
教师应在风速平台智慧课堂内进行信息维护,并上传表格,由系内审核人审核。
(三)教案
1.2022、2023级任课教师应在8月19日前提交教案,2024级新生于开课前一周提交。
2.教案要求表格连续,同一行表格内容不要跨页。内容丰满,文字显示完全,不要有大空格,排版美观不浪费纸张。
3.字体大小(正文仿宋小四)、文字颜色调整统一。
4.所有教案加页码,页码格式:不带左右两个杠 ,字体Times New Roman 5号,竖版版面放在页面下方居中,横板版面须将页码调制左侧居中(跟竖版位置一致)。
(四)教师日志
教师日志需要每次授课任务结束后在风速平台智慧课堂进行维护,学期末从系统中导出。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各教学院系填写《专任教师授课任务一览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附件1)、《实践课程教学计划运行表》(附件4)、《任课教师安排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5)纸质版(签字盖章)于2024年8月19日前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yjwc2024@163.com。
(二)任课教师课程标准单放,授课计划和教案合并成PDF加目录(与前两个学期相同要求)标明课程名称,以院系为单位打包电子版于2024年8月19日前报教务处邮箱xzyjwc2024@163.com。每名教师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要求例如:C030王小二。
附件:
1.专任教师授课任务一览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2.《新入职教师上岗资格证实施办法》
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师助教制度的实施方案》
4.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践课程教学计划运行表
5.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任课教师安排自查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