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级本专科学生学号编制的通知

  • 2020.03.04
  • 教务公告

关于19级本专科学生学号编制的通知

 

为便于教学中各项工作的统一管理,教务处对19级新生学号编制作了统一安排。现将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1、编号原则

编号应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编排,一个系(院)有多个专业的,不得混编。若有学生退出,其原学号保留;有学生加入时,则按原自然序列依次后排。

2、编号方法:

学生学号由10位组成,前两位为入学年份(19),34位为系别代码,56位为专业代码,7位为学制,8-10位为顺序号。

3、院系专业代码(见下表)

4、学号一经确定既不能随意更改。

5、小教学生也按照就读所在班级统一编制学号。

6、各院系完成学生学号编制后,做好备案,准备新生学籍注册。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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