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的处理方式

  • 2020.03.27
  • 监督举报

一、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保护实名举报人的权利。

二、对匿名的举报材料,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慎重处理:

1.没有具体事实的,只是分析判断或者定性结论的,可不予置理。

2.反映情节轻微的一般问题,可将问题摘抄给被举报人,责成其作出检讨或说明。

3.反映重要问题、事实比较清楚、线索比较具体的,可先进行初步核实,再确定处理办法。

三、信访举报不予受理的三种情况: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

的检举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