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纪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学院纪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
2020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持续落实并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严防 “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学院纪委现就“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提高思想认识
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十三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2、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
3、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4、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
5、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安排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准配备公车等违规配备使用公车;
7、严禁违规建设办公用房、超标装修等违规使用楼堂馆所;
8、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
9、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10、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
11、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2、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行为;
13、严禁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
二、认真履职尽责,落实主体责任
全院各级党组织要主动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对标对表,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率先垂范,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一抓到底,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及时将各项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敢于“亮剑”,不护短遮丑,做到真管真严、长管常严,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学院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扛起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违规吃喝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不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不收敛、不收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更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
四、举报方式
为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学院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利用电话、网络、信访等多种渠道,为举报“四风”问题搭建畅通高效的监督举报平台:
1.来信举报
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乌察路160号,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邮编137400;
2.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482—8529035 0482—8529036
0482—8529009
3.邮件举报
电子邮件地址举报信箱:xaxyjcc@163.com。
4.来访举报
学院行政办公楼纪检办公室108室、403室、404室。
中共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