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全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举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正风肃纪工作,坚决刹住举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校园氛围,根据盟纪委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恪守纪律红线,确保令行禁止
全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五个严禁”
1、严禁为子女举办或变相举办“升学宴”“谢师宴”;
2、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
3、严禁以考生父母直系亲属中非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名义代替考生父母举办“升学宴”“谢师宴”;
4、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证券等;
5、严禁用公款或找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相关费用。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科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部门干部和教职工的监督管理,党组织负责人要对有升学子女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有升学子女的党员干部向所在党组织作出不举办“升学宴”“谢师宴”承诺,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坚决杜绝举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现象发生。
三、履行监督职责、从严追责问责
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采取明察暗访、日常监督、受理信访等方式,强化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举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问题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将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7月17日